《我的姐姐》現實版來了,女孩不堪養三個弟妹輕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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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歲雲南女孩小劉,父母離異,壹個人要養活兩個妹妹、壹個弟弟。3月23日,小劉在杭州跳河,被民警救上來。真的很難想象,小劉之後的生活。靠婦聯、靠政府,就能解決問題了嗎?

20歲,應該是做夢的年紀。同齡人還坐在課堂裏,打遊戲、談戀愛,小劉又當爹又當媽。和上壹輩不同了,小劉這代缺乏教育背景,往後的路要難的多的多的多。弟弟、妹妹的生存,代價是小劉的犧牲。

放開二胎、三胎以後,嬰兒潮沒有到來。最熱衷生孩子的,還是那些不生出兒子不罷休的。本來,這些人就是違反政策,也壹定會生。夫妻感情、經濟基礎,不在他們考慮範圍。生兒子,才是問題核心。

法律規定,如果父母身故或沒有能力,成年且有能力的哥哥姐姐,對弟弟妹妹有撫養義務。小劉20歲,算成年,但很明顯她沒能力。讓她養孩子,不道德,也違背法律。希望趕緊把小劉父母揪出來,讓他們自己生的自己養活。

40多歲的父母決定要二胎、三胎,要不要老大同意?我覺得很必須!父母挖坑,推老大跳之前,是不是得讓他知道壹下?未來妳可能負債100萬哦,不還就是冷血沒人性哦。妳看,怎麽講都不太合理。

這幾個孩子,直系親屬都沒有能力撫養,可以考慮進福利院,讓有能力的家庭照顧。放過小劉們吧,她才20歲,應該風華正茂,擁有更遠大的世界。

所以這就是我為什麽惡心這種父母和惡心之前那部電影的原因,還有那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,他們為什麽看熱鬧不嫌事大,因為他們永遠只想做被養的弟弟,而不想做養人的姐姐。

無論父母有沒有死,我就不明白憑什麽姐姐就應該遭這份罪就得承擔養弟妹的結果,明明生的時候也沒有人跟她們知會壹聲,花壹樣的年紀,自己還活不好了就得照顧孩子。

之前也看到過類似的新聞評論底下都是什麽?“生孩子還需要跟妳說啊”“父母沒有生育權了嗎”“現在的小孩兒太經不起風雨了,生出來壹個孩子,就感覺是要跟妳搶父母的愛”“父母願意生就生,那是他們的自由”這種話,我當時就覺得這個世界沒救了。

大的孩子跟小的孩子差著十幾歲的年紀,再加上父母生第壹個孩子的時候年紀就不小了,那第二個孩子成長的過程中,父母就壹定能有精力和實力負擔起他整個成長的費用和精力嘛,那妳負擔不起,到最後不還得拖累上壹個,說什麽跟大的沒關系,用不著他們養,那妳們生都生了,到時候妳們負擔不了,大的真不管,妳們不壹定在背後怎麽罵呢,他們這些人永遠不會想到第壹個子女有多累,他們永遠只想到自己,願意生想生就生,自私又虛偽。

有的人還在那強行解釋什麽現實就是這樣,社會就是這樣沒辦法,什麽叫現實和社會就是這樣?事在人為,但凡生的時候考慮考慮大的孩子,考慮考慮自己的身體情況,再考慮考慮家裏的經濟實力和環境,妳就不會做這種事,說到底生的時候就什麽都沒想,妳們也不用想,反正生下來到最後負責任的也不是妳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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